各镇办,区各委、办、局,各企事业单位:
现将《海拉尔区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实施。
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
2025年3月2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海拉尔区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实施方案
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、呼伦贝尔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、海拉尔区委十六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,有效推动呼伦贝尔市重点项目谋划行动实施方案取得实效,切实做好我区重点项目谋划工作,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,努力贯穿一条主线、办好两件大事、深化“六个工程”、抓实“六个行动”、转化“五项改革课题成果”落地,以重大项目谋划行动为引领经济发展、稳增长增后劲的重要抓手,吃透政策谋准项目、多谋项目,持续生成多层次、多元化的重点项目,确保上级政策对得上、窗口机遇抓得住、资源要素接得牢,形成“储备一批、开工一批、建成一批、竣工一批”良性循环。
二、目标任务和谋划基础
重点围绕土地、农牧林水产业、能源资源、工业及矿产、城乡基础设施、文化旅游、商贸口岸、民生及社会事业等八个领域,持续开展全领域全要素排查,形成转化成果,提高项目谋划精准性。2025年重点项目谋划目标,年度建设投资确保完成70.2亿元,同比增长超过90%,支撑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15%。2026重点项目谋划目标,9月底,各部门谋划储备的2026年重点项目年度建设投资较2025年增长15%、超过80.8亿元。“十五五”重大项目谋划目标,谋划储备项目总投资达到2025年度建设投资的8倍,在现有谋划的“十五五”项目数量基础上,再增长50%,实现“十五五”重点项目年度建设投资年均增长15%左右、支撑固投年均增长6%。重点谋划10亿元以上项目谋划目标,要谋划包装1-3个百亿元以上项目、3-5个50亿元以上项目、5-10个10亿元以上项目。(责任单位:区发改委、投资促进中心,区直各部门、各镇办、区属各企业)
(一)加强农牧林草水项目谋划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、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工程、种业振兴工程,发展现代畜牧业,推进奶业高质量发展,全链条推动农牧业产业体系升级,推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提档升级。全力打好“三北”工程攻坚战,持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。2025年项目建设投资2.4亿元,“十五五”建设项目投资达19.2亿元。(责任单位:区农牧局、水利局、林草分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,呼伦贝尔现代农牧业产业园)
(二)加强工业项目谋划。优化重点产业布局,加强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,健全产业科技创新体系,实施质量强企强链等行动,大力发展“新能源+”产业,推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,鼓励支持建材产业、农副食品加工产业发展,持续发展优势特色制造加工产业,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。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,加快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,配合全市建设国家战略性资源储备基地。2025年谋划项目建设投资1.37亿元;“十五五”建设项目投资达11亿元。(责任单位:区工信和科技局、发改委、自然资源分局,呼伦贝尔现代农牧业产业园)
(三)加强能源项目谋划。围绕新能源基地建设、绿电就地消纳、煤炭资源接续和储备等重点方向,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。传统能源和矿产资源项目。不断提高能源保障能力,确保蒙西煤矿精准释放产能,应产尽产,产能维持在180万吨/年;推动2025年煤电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,确保我区火力发电企业平稳运行;新建、续建3个电网技改项目,进一步提高电力设备健康运行水平,补强电网网架结构。2025年谋划项目建设投资1.68亿元;“十五五”建设项目投资达13.4亿元。加快发展新能源项目。探索推进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,持续建设保障性新能源、六类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,“十五五”末新能源装机达到10万千瓦。(责任单位:区发改委、自然资源分局、林草分局)
(四)加强服务业项目谋划。落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措施,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,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。推动“通道+枢纽+网络”现代物流运行体系,建强国家物流枢纽和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,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。加强科技服务、信息服务、智能工厂、工业互联网、柔性化定制、全生命周期管理、服务衍生制造等领域项目谋划,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、现代农牧业融合发展。加大培育一批零售、商贸项目,包括特色商业街、电商体验店、品牌折扣店等,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化和多样化提升。谋划文旅体商项目,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。2025年谋划项目建设投资20亿元;“十五五”建设项目投资达100亿元。(责任单位:区住建局、商务和口岸局、文旅体局、工信和科技局、农牧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,呼伦贝尔现代农牧业产业园)
(五)加强基础设施项目谋划。加快推动农村牧区公路网提档升级和延伸完善,畅通能源和战略资源运输通道。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,加快发展新型基础设施,实施城市更新工程。强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,谋划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合作标志性项目。2025年谋划项目建设投资5.6亿元;“十五五”建设项目投资达45亿元。(责任单位:区交通运输局、水利局、住建局、工信和科技局、教育局、投资促进中心)
(六)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谋划。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。加强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,完善教育基础设施。提高基层医疗机构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。加快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、体育设施、文化设施、社会福利设施及托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。有序推动建设人才市场、零工市场、零工驿站,积极促进就业。高水平建设政务信息项目,谋划食品安全、工业产业质量项目。配合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。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,推进城市更新行动。2025年谋划项目建设投资4亿元;“十五五”建设项目投资达32亿元。(责任单位:区教育局、卫健委、人社局、民政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文旅体局、工信和科技局、民委)
(七)加强绿色低碳领域项目谋划。打造绿色低碳领域投资增长极,加大项目谋划实施力度。加快三北工程建设、大兴安岭森林草原防灭火示范区建设项目、内蒙古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。系统谋划实施大气、水和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程,加大矿山生态治理力度。全面加强环境污染防治,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,有序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建设。实施节水行动,大力推进农业节水灌溉、工业节水技术改造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,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。2025年谋划项目建设投资1.8亿元;“十五五”建设项目投资达15亿元。(责任单位:生态环境分局,区发改委、水利局、工信和科技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自然资源分局、林草分局)
(八)新兴产业项目。培育壮大新兴产业,以传统产业升级和前沿技术产业化为主线,培育壮大新兴产业,推动发展化工新材料、数字经济、低空经济、生物制造、生物质绿色能源等未来产业,打造新增长引擎。2025年谋划项目建设投资0.5亿元;“十五五”建设项目投资达4亿元。(责任单位:区工信和科技局、政数局、发改委、农牧局、交通运输局,呼伦贝尔现代农牧业产业园)
三、工作机制
(一)实行项目前期推进机制。充分利用自治区预算内基本投资,积极争取前期费用。建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机制,政府成立前期手续专班,指导、带领各项目快速推动前期手续,按照上级要求每年10月底前梳理下一年度新建项目情况,形成清单并推进前期,确保按要求一季度完成主要前期手续办结,上半年实现“应开尽开”。(责任单位:区发改委、重点项目前期专班、财政局、工信和科技局、政数局、水利局、文旅体局、住建局、自然资源分局、生态环境分局、林草分局等各审批部门)
(二)做好要素资金保障。建立健全项目所需能源、土地、水、矿产资源等要素保障机制。2025年3月底前,重点解决用地审批、文物保护审批较慢问题;2025年—2026年实施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和盘活两年攻坚行动,挖掘地方政府投资潜力,同步谋划好政府投资项目。加强与驻在企业合作,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和投资落地。推动政银企对接工作,加大融资对接服务和信贷投放力度。(责任单位:区发改委、财政局、工信和科技局、文旅体局、水利局、自然资源分局、生态环境分局、林草分局)
(三)全力抓好招商引资。指定年度目标任务,强化调度、跟踪对接服务,年末开展绩效考核。围绕产业布局、立足资源禀赋、主导产业和要素条件,聚焦本地发展所需,实施精准招商。“请进来”“走出去”双管齐下,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力度。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,规范招商引资行为,2025年完成招商引资国内到位资金不低于25亿元,“十五五”期间确保和固投增速同步增长。(责任单位:区投资促进中心,相关行业主管部门)
(四)加强组织保障机制。2025年2月底前,发改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、前期手续审批部门、要素保障部门全面建立重点项目管理机制,形成全区工作方案,细化工作任务、目标、责任人。不定期召开会议,调度项目建设和投资入统工作,及时安排部署工作。同时加强与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,运用“飞地经济”模式,实现资源共享、项目共同谋划、发展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。(责任单位: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)
附件:海拉尔区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
附件
海拉尔区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
根据工作需要,拟建立海拉尔区重大项目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联席会议)制度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联席会议组成人员
总召集人: 于 民 区委副书记、区长
副总召集人:白春梅 区委常委、政府常务副区长
孙振皓 区委常委、政府副区长
乔建华 区委常委、政府副区长
谢子明 区政府副区长
王振平 区政府副区长
于 安 区政府副区长
李沣源 区政府副区长
蔺相东 区政府副区长
成 员:博 瀚 区政府办副主任
乌云山丹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
王志刚 区教育局局长
杜卫丽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
乌丽雅苏 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
李晓明 区财政局局长
丁 永 区人社局局长
万 师 区住建局局长
尚永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
赵 越 区水利局局长
翟瑞懿 区农牧局局长
德雪辉 区文旅体育局长
苏桂华 区卫健委主任
王 镔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
贺 飞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
张桂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
姜 皓 区统计局局长
张岳鹏 区商务和口岸局局长
高思远 区政数局局长
张宝辉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
那 钦 区供销社主任
马海龙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
王永胜 区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主任
孟令华 呼伦贝尔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主任
李 明 林草分局局长
马晓武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
郭 健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
柳 然 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
李庆权 哈克镇镇长
赵 珏 奋斗镇镇长
黄 磊 建设街道主任
张展华 区城投公司总经理
刘晓东 区海创公司总经理
二、主要职责
(一)开展定期调度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定期调度各自分管行业(领域)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实施情况、各自负责审批(备案)职能范围内前期手续进展情况;前期手续专班重点梳理项目推进前期工作、开复工、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难点、堵点问题,实现全周期精细化管理。
(二)加强协调联动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,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事项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,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自治区级、市级、区本级帮助协调解决的事项。会议研究事项统一纳入调度,定期滚动更新。重大事项报区人民政府统一研究决定。
(三)注重结果反馈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,及时将办理结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反馈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,定期形成工作专报上报政府。
(四)强化通报力度。联席会议研究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进行通报。区发改委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推动本行业(本领域)重点项目进展情况、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进行通报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,负责汇总各成员单位推动全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,汇总提交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;按照总召集人或副总召集人要求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、分解会议要求、跟踪落实情况、提出通报意见建议。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乌云山丹兼任,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或牵头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。
(二)在联席会议框架下,各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(本领域)重点项目、前期手续审批监管服务职责,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重点项目前期手续推进工作专班责任机制。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、亲自推动落实重点项目实施工作,全面形成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合力,切实让审批部门转变为帮办代办部门,让专业审批人员转变为政策解读员、工作推进员、事项服务员。
(三)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,由所在单位提出,联席会议确定。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。此制度为临时性制度,待工作完成后自行解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