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将《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AB岗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2024年9月24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AB岗制度
为进一步加强海拉尔区政府领导班子建设,推动区政府各项工作协调有序、务实高效开展,切实形成协同联动、共负其责的工作合力,现结合实际制定AB岗制度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。
二、AB岗设置
AB岗设置综合考虑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及工作关联度,确保一方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,另一方能够迅速补位、无缝衔接,实现优势互补、协同配合。岗位具体设置如下:
区委副书记、区长于民负责AB岗制度总体统筹协调。
区委常委、常务副区长白铁柱与区委常委、副区长孙振皓互为AB岗。
区委常委、副区长李俏与区政府副区长张艳华互为AB岗。
区政府副区长、公安分局局长滕立山与区政府副区长阿拉木斯互为AB岗。
区政府副区长王振平与区政府副区长于安互为AB岗。
三、工作职责及要求
(一)A岗责任人因出差、事假等原因离岗期间,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B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。B岗责任人应按照工作要求和程序,认真做好相关工作,并及时向A岗责任人反馈工作进展情况。
(二)AB岗责任人应保持通讯畅通,对于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,B岗责任人应及时与A岗责任人沟通协调,共同研究处理。
(三)A岗责任人离岗时,应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接,告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、待办事项及注意事项等。A岗责任人返岗后,B岗责任人应及时向A岗责任人交接工作,确保工作连续性。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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